市規劃資源局日前會同相關部門印發通知,明確設施農業用地的類型和適用范圍,簡化備案程序。根據通知,本市取消生豬和奶牛養殖輔助設施用地15畝上限規定,支持生豬生產和奶業振興。
根據該通知,畜禽養殖輔助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面積的10%以內,最多不超過15畝,生豬和奶牛養殖不受15畝上限規定;水產養殖輔助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面積的7%以內,最多不超過10畝。養殖設施允許建設多層建筑?醋o房用地規模執行“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改標準,控制在單層、22.5平方米以內,新建設施單棟棚室面積達到0.5畝以上方可配備1個看護房。
據介紹,本市設施農業屬于農業內部結構調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不需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設施農業用地按農用地管理。種植設施不破壞耕地耕作層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不需要補劃;破壞耕地耕作層,由于位置關系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在補劃同等數量、質量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允許使用永久基本農田。“本市簡化備案程序,由原來的區級備案調整為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僅生產設施、輔助設施用地發生調整的,在符合設施農業用地管理要求情況下,可對原有備案情況進行變更!笔幸巹澷Y源局工作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