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農場在促進農業家庭經營的現代化轉變、農業生產規模化、標準化和集約化上發揮了重要的引領作用。近年來,由于政府的鼓勵和政策的激勵,國內家庭農場發展風生水起,已經成為新型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在國外,家庭農場經過多年的發展,又有哪些特點值得我們借鑒呢?
俄羅斯政府立法補貼農場發展
俄羅斯《農民(農場)經濟聯邦法》規定:家庭農場是享有法人權利的獨立的生產經營主體。它可由農民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組成,并在終身占有、繼承土地和資產的基礎上進行農業生產、加工和銷售。政府對經營家庭農場的農民無償提供定額標準以內的土地,5年內免征土地稅,農用機具折價后分期付款,使用期可達25年,提供無息或年息低于2%的貸款,向家庭農場發放補貼,對家庭農場主和成員進行經營管理和科學技術培訓等。2000年之后,俄羅斯家庭農場在數量上雖然不斷下降,在質量和規模效益上卻得到了提高和發展。目前,俄羅斯已登記的農場總數超30萬個,經營土地達到3000萬公頃。
美國區域分工提高經營效率
美國有200多萬個農場,多為占地100公頃以上的大型農場。通過科學規劃,全國分為10個農業生產區域,每個區域主要生產一、二種農產品。位于相關地帶的家庭農場因地制宜、降低成本、提高生產率,提高了農業區域分工和專業化程度。美國家庭農場的高生產率離不開先進的農業科技,農業教育、研究和技術推廣形成極富特色的“三位一體”,技術轉化順暢,為家庭農場的現代化發展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