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訴訟: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專利侵權糾紛一般有以下解決途徑:
1、協商:專利侵權糾紛可以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司法救濟: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行政救濟: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請求有管轄權的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要求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也可以就賠償額請求調解。
以上三種救濟方式中,權力人可以自由選擇。但是,司法救濟是最終救濟方式。
我所可提供的服務:
1、代理原告取證、發律師函、談判、起訴以及上訴。
2、代理被告取證、談判、應訴以及上訴。
3、代理被告無效原告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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